各住户:
校内教职工2024年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按照2024年8月27日第19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的标准执行:
1.按照住房面积0.3元/平方米的标准收取教职工宿舍楼物业费;
2.西校高层住户(2层及以上)按每户每月10元标准收取电梯管理费;
3.非校内教职工住户则按蚌埠市物业管理相关标准执行。
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的物业管理费将从教职工2024年11月份工资中代扣。如有疑问请致电或到后勤管理服务中心校园监管中心查询。
联系人:罗高峰
联系电话:0552-3173166。
后勤管理服务中心
2024年10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