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住户:
校内教职工2023年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仍按照2021年3月23日校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的标准执行:
1.按照住房面积0.3元/平方米的标准收取教职工宿舍楼物业费。
2.西校高层住户(2层及以上)按每户每月10元标准收取电梯管理费。
3.非校内教职工住户则按蚌埠市物业管理相关标准执行。
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的物业管理费将从教职工2023年11月份工资中代扣。如有疑问请致电或到后勤管理服务中心校园监管中心查询。
联系人:罗高峰
联系电话:0552-3173166。
后勤管理服务中心
2023年10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