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党支部:
集团第一届工会委员会已届满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》和《中国工会章程》有关规定,经报请学校工会批准,集团安排将于近期进行基层工会的换届工作。现将换届选举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根据集团实际,按有利于党组织的统一领导,有利于开展活动原则,以基层党支部为基础进行组织推荐。
二、工会委员会委员及主席任职条件
1.认真执行党的各项方针、政策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理论水平;
2.忠于职守,勤奋工作,廉洁奉公,顾全大局,维护团结;
3.坚持实事求是,认真调查研究,如实反映职工意见、愿望和要求;
4.坚持原则,不谋私利,热爱工会工作,热心为职工说话办事,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;
5.作风民主,密切联系群众,自觉接受教职工群众的监督;
6.在编员工年龄需≤50周岁,聘用员工应为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且在集团工作满10年以上人员;
7、工会主席应有单位副处级干部担任。
三、工会委员会候选人推荐数额
主席1人,委员3人(其中1名女性)。
四、工会委员会产生办法
1.由基层党组织召开会议,酝酿讨论推荐委员候选人。
2.将候选人上报集团党总支审查。
3.召开集团会员大会进行正式选举。
4.将选举结果上报校工会审批。
五、时间安排
1.11月16日发布通知。
2.11月20日前各党支部组织推荐并上报候选人,集团党总支对候选人资格进行审定。
3.11月21日集团组织召开会员大会进行正式选举。。
4. 11月22前将选举结果报校工会审批。
特此通知
后勤服务集团党总支
2018年11月16日